招标信息

来凤乡投商业综合体项目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5-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BES-2024-004

2、项目名称:来凤乡投商业综合体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6290万元

5、最高限价:48.6290万元

6、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同时服务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行业属性为服务类),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3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将被拒绝)。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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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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