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华银安乡县陈家嘴镇220MW渔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安德乡标段)招标公告

2024-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安乡县陈家嘴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以大唐集团投[2022]4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华银常德新
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
为大唐华银常德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
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华银安乡县陈家嘴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3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陈家嘴镇。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交流侧总容量为220MW(221.875MW),直流侧总装机
容量为333.984MWp,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变电容量为300MVA。本标段包括
安德乡场区所属工程及安德乡场区至升压站集电线路工程(地埋),交流侧容量
为75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12.896MWp。升压站及宏发渔场场区所属工程非本
标段范围。
2.5计划工期:2024年7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并网发
电(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本标段包括安德乡场区所属工程及安德乡场区至升压站集电
线路工程(地埋)所属场区五通一平,清障、杆迁等、施工临时用地、集电线路
征租地,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安防、通讯系统设计验收除外,本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采用柔性支架设计方案);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
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箱逆变一体机、电力电缆等由招标人供应,其余均由投
标人供应);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手续的办理、施工准备、施工、
调试试运和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配合完成相关专
项验收、备案、检测、试验等。配合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授标原则:本项目安德乡标段、宏发渔场标段同时招标、同时施工,投标人
可参与每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投标人(联合
体任一成员)在两个标段中综合评分均排名第一,则授予为大唐华银安乡县陈家
嘴镇22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宏发渔场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大
唐华银安乡县陈家嘴镇22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安德乡标段)将不
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任意一个标段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则授予综
合评分排名第一所在的标段,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50MW(或MWp)及以上光伏
电站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
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50MW(或MWp)及以
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
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
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
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50MW(或MWp)及以上已投运的
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5.3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须具有2个
及以上50MW(或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
包业绩。
3.2.6投标人选用的柔性光伏支架专利技术须具有2个及以上50MW(或MWp)
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电站业绩。
3.2.7其他特殊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
日至2024年5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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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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