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5-06二、项目编号:2024-JWJXYT-F1012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相关要求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预算金额 |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冷鲜肉、调味品、豆制品、冷鲜禽类、冷冻食品、蔬菜、鲜活农产品(含鱼虾水产品)、蛋、干货等全部物资按要求采购、粗加工、供货、配送及退换等服务。 |
详见招标 文件 |
2年,1年合同+1年考察审核通过后续签 |
鹰潭市内各单位 |
约360万元/年 |
注:1.以上招标内容的具体需要,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服务期为2年(1年合同+1年续签),1年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考察审核通过后再续签1年。 3.本项目为不带量招标,预算金额约360万元/年,此预算金额仅作为报价参考,中标后按照使用单位实际配送数量及金额进行结算。 4..本次遴选副食品配送单位名录采购项目,选招3家供应商入围配送名录。根据规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成交)数量的3倍以上,不足3倍但达到2倍的,即: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6至8家时,招标项目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2轮谈判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当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小于6时,本项目废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登记备案。
(七)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涉及军地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问题线索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五、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0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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