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1#5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项目宁波镇海抛光预制管1216/2-1#5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镇海抛光预制管【1216/2-1#5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项目】(WZ20240514-4799-4861-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镇海抛光预制管【1216/2-1#5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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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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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道组合件CL600 DN40 304 |
1.00 |
件 |
包1-管道组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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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期为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至少有2项30万吨/年及以上聚烯烃装置内表面光洁度Ra≤63RMS的抛光预制管整体供货业绩(以开票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无或不清晰则无效;其业绩列表中包括项目名称、抛光管规格和材质、供货日期。 3.1.7 投标人应承诺:供货范围及分包商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报价方案满足询价文件中图纸中的参数要求。 3.1.8 卖方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检查、试验、包装运输、服务、文件及供货应满足本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据此准备报价文件。任何对招标技术文件的偏离都应在标前澄清、经业主书面确认,并在卖方的报价书中列出,买方没有义务发现任何未单独列入偏离表中的不符合项。 3.1.9 制造厂必须是TSG 07制造许可范围内的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必须具有发证机关颁发的相应类别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产品上还应具有许可标志。对于TSG 07、TSG D7006规定的工厂化预制管段,卖方必须取得元件组合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制造许可证。 3.1.10 投标人应承诺:对于 TSG D7006 规定的工厂化预制管段必须进行制造监检,供货时卖方必须提供有资质的监检机构出具的监检证书。 3.1.11 投标人应承诺:对于软密封球阀,卖方供货时提供能覆盖此次报价阀门规格的 API 607 防火证书及防火型式试验报告。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日 8:00时至2024年5月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1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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