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2024年盐池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5-01
项目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2024年盐池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2.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2.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2.6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3.8.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1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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