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2标项目部二分部(钢模板、粉料罐)采购招标公告

2024-05-0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ZSZQ-2标二分部施工线路总长6.026km,其中路基1.588公里、桥梁4.438公里,桥梁占比73.6%。线路位于漳州市漳浦县,自DK39+940.45开始经过三镇七村,分别为:绥安镇(查岭村、寨窑村、半径村、马坑村、下学村、威惠社区)、石榴镇(梅东村、石古农场)、大南坂镇(上浦社区),结束于DK45+966.574,施工内容为:三石大桥、三角埔特大桥、半径大桥、下学特大桥及区间路基,其中下学特大桥为本分部的控制性重难点工程。工程总造价39600万元。

工期:2024年2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模板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及铁路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模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5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⑤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验算资质单位出具的受力计算书,此费用须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4.2.2.粉料罐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及铁路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模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5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⑥招标人不提供场地给投标人加工制作,投标人须将粉料罐加工成成品后直接拉运至拌和站现场进行安装,投标人投标之前必须自行到安装现场对进场道路进行勘察,确定进场道路具备将粉料罐运至安装现场的条件后方可进行投标。

⑦本次粉料罐招标以吨为结算方式,招标人提供图纸,投标人按照图纸加工制作,实际过磅重量在理论重量偏差5%以内按照实际过磅重量结算,如实际过磅重量低于理论重量则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如实际过磅重量超出理论重量的5%以上,则按理论重量的1.03倍进行结算。

⑧投标人必须提供合理可靠的运输方案及安装方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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