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雅安北郊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游客集散中心片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游客中心消防维修施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30
1.2采购方式

竞争谈判采购

1.3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42万元。

1.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本工程由于雅安北郊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游客集散中心片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游客集散中心区域属于改造工程,原工程于2017年通过竣工验收,部分消防设施设备、管道等已老旧甚至损坏,需要对原消防工程进行维修、更换等工作。本次拟选聘“雅安北郊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游客集散中心片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游客中心消防维修施工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施工供应商一家;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二章 ;

项目☑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场施工,暂定60天内施工完成,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的起止时间为准;

☑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位于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路529号(原雅安市游客服务中心);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相关标准,并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

□其他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当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资格条件;

(4)☑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类似业绩为消防设施工程);

(5)□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

(6)☑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地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其他禁止情形:法律法规禁止参加的其他情形 。

3.3 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给于□经济补偿或☑不予补偿。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4 年5月 1日9:00时起至 2024 年5月 3 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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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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