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武平县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测竞争性磋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项目概况

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武平县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瑞晟招【2024】040号

项目名称: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武平县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武平县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测

1

49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 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最后一章格式范本。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