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海冷链智能产业园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2024-04-30
1.招标条件

龙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6810601100012001的龙海冷链智能产业园项目已由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以闽发改备[2024]E0310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海冷链智能产业园项目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浮宫镇田头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用地面积42824.62㎡(约64.24亩)。总建筑物占地面积约29381.86㎡,总建筑面积约84991.87㎡,容积率≥1.0。拟建设冷链仓储中心四座,建筑面积分别约25874.64㎡、9827.64㎡、13058.64㎡、25982.64㎡;坡道及高架平台,建筑面积约9588.31㎡、设备房建筑面积约540㎡、水泵房、地下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并配套室外道路广场、绿化景观、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其中本项目所使用制冷主管道的管径>DN50,设计压力小于4MPa。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5000万元;

2.5.招标类型:施工图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补充调整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配合、图纸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2.6.2.内容:需完成对本项目前期设计内容的校核调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等工作。a.需自行对原方案进行复核,若需整改,应提出新整改设计方案并进行施工图设计。b.在原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提供成果需包含建筑、结构、电气(包含高低压配电房或变配电间)、暖通、制冷、给排水、智能化(含安防)、防雷、管线综合等相关设施及水电相关配套项目、消防、钢结构专项(如有)、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等的施工图设计内容。c.需无条件配合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07月31日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具有符合该项目要求的专业及人员配置)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②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业园区或物流园区(需含冷库)设计,园区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2万平方米,其中冷库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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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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