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潮汕机场边检站梅州机场备勤楼食堂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30
项目名称:潮汕机场边检站梅州机场备勤楼食堂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46.3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3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总公司或省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同一家运营商只能有一家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1.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1.4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1.5 须提供缴纳至投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1.6 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7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1.8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代理人员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9投标人须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零售业划分等级所划定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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