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二、三、五、六标段招标公告

2024-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孟发改投资【2024】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第二、三、五、六标段2.2 建设地点: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北环路-兴武大街-迎宾大道-百里干沟围合范围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铺设雨水管道19982m,管径为d600-d1400,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管;铺设污水管约11687m,管径为DN400-DN800,管材选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以及管道清淤72056m,道路破除及恢复109019平方米。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2.5 计划工期:8个月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共6个标段,本公告为第二、三、五、六标段。第二标段:北环路(兴武大街-朝阳大街);第三标段:朝阳大街(迎宾大道-北环路);第五标段:渤海路(建设大街-朝阳大街)、汇通路(民族街-建设大街)、开源路(民族街-建设大街东330米);第六标段:孟村老街(民族街-民族街)、富强路(民族街-桩号K0+380)、振兴路(建设大街-朝阳大街)。为保证工程进度,该工程划分了6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2.8.最高限价:7264.513791万元 第二标段:20625090.12元;第三标段:28132128.87元;第五标段:10826709.41元;第六标段:13061209.51元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第二、五、六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并提供近期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1 00:00至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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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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