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工程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标的物:35-110kV绝缘子)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4-04-301.1项目名称: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工程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标的物:35-110kV绝缘子)(二次招标)
1.2资金来源:项目需求单位企业自有资金
1.3招标模式:公开招标
1.4招标人: 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项目类别:物资类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拟开展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2024年35-110kV绝缘子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技术规范书(另附)。
2.2标包列表:本项目有1个标包,投标单位原则只允许中1个标包。
标包 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估算金额(万元) |
中标人 数量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中标分配比例(%) |
备注 |
1 |
35-110kV绝缘子框架采购(二次招标) |
200.00 |
1 |
1 |
100% |
注:1.预测金额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采购情况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产品报价为含税价(13%增值税),含设备材料本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检验、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规费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等费用。
3.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4.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落地实际需求为准。
5.由于用户市场型号规格众多、单个项目难以拆分、技术要求不一、货期要求紧急,招标方不确保中标单位的实际分配份额与上表一致。针对每一个项目,招标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货期满足程度、履约情况、型式试验报告的符合程度、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等,结合中标份额进行分配。
2.3适用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所需工程物资。
2.4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
(2)中标人在框架有效期内因产品品质、产能、供货进度安排、售后服务情况等原因受到需求单位投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如框架结果执行期间,发现中标单位供货产品不能满足报价清单的所有规格型号产品的,则认定为中标单位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在招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采购量与原预估量偏差较大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标包预估金额相应增加。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d.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拒绝供应急备品备件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扣减其中标比例或终止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暂停其在公司一至两年所有项目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扣减、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投标人有责任承担。
(5)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6)中标单位必须按需求单位所要求的规格型号进行生产,并按需求单位的供货期进行送货,如不能满需求单位所有规格型号货物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投标人有责任承担。
(7)如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或者在实施过程中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该中标单位的剩余中标比例将平摊至本项目的其他中标单位,其他中标单位的中标比例相应增加,或者重新招标。请各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8)货物随机抽样送检
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电建施工企业有权对中标人送达施工现场或物资仓库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发现检验不合格,双方对检测报告没有异议,招标人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如其中标人对检验报告有异议的,亦可在同批次的货物进行再次随机抽样重新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如两次送检均不合格,终止双方合同,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5报价方式:1.报价形式:采用单价报价(含税)形式,是各项费用计算的结果。中标单价为基准单价,中标后结果有效期内基准单价不再允许变化。2.报价要求: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投标人须严格按给定格式进行价格填报,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为含税价(13%增值税),含设备材料本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检验、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规费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等费用。
2.6交货时间:按需求单位要求的到货时间准时到货。
2.7交货地点:按需求单位指定的到货地点。
2.8结算方式:按实结算,以具体项目合同为准,按照择优选用的中标人框架投标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2.8.1按实结算,结算金额=∑(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采购数量×中标单价)。
2.8.2具体项目实际采购物资与本框架招标标准化清单存在差异,差异部分如业主指定品牌、特殊技术要求等,差异部分按《肇庆市汇能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版)》另行采购。
2.9款项额度及支付安排:
1、乙方需在送货后30天内根据合同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如若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需到当地税局开具相应销售发票。
2、货物送至需方指定的地点,验收合格并提供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后180天内支付该批次的货款。
2.10质保期限:执行国家“三包”规定,三包期自甲方收货之日起15个月,质量保证期自单个订单合同所有项目或单个订单合同特定项目的最后一批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36个月。
2.1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1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完成投标人登记。 |
2 |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4 |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
5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
6 |
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7 |
为防止投标人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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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 |
2 |
投标人须通过相应标的物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
3 |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
4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不少于5份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且必须提供对应的业绩发票(如相关发票数量超过5张,仅需提供其中金额最大的5张)等证明材料。(业绩类型指的是绝缘子相关物资)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05月0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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