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邮市城管局2024年度城管秩序维护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CG-202402

项目名称:高邮市城管局2024年度城管秩序维护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2万元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为:以改善城市市容、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原则,深入开展城管秩序维护辅助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洁净的城市环境。

(2)投标人须了解项目详细概况,以保证报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要求和现场实际需求报价,总价合同,一次性包死。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实施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费用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企业。

2、拟派本项目人员均应在55周岁以内。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体态良好,接受过相关训练,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五官端正(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及服务规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