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宁区审计局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30
项目名称:江宁区审计局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万元。

 

采购需求:

 

江宁区审计局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屋面防水、外立面出新、公共区域内墙出新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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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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