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铜井新寓地下车库地面维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YP-C2024-0013

项目名称:铜井新寓地下车库地面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63963.86元

 

采购需求:

 

铜井新寓地下车库地面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含微型) 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供应商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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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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