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全过程财务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函〔2023〕7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全过程财务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既有项目概况:甬(宁波)金(金华)高速公路位于浙江省中部,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为G1512,是G15国道的联络线之一,起于G15沈海高速(宁波绕城高速、甬台温高速)宁波西枢纽,经宁波市海曙区,奉化区,绍兴市新昌县、嵊州市,金华市东阳市、义乌市,金义新区,终点接G60沪昆高速(杭金衢高速)傅村枢纽,路线总长约185公里。项目始建于2002年,2005年12月28日全线通车,是浙江东部沟通中西部地区的交通动脉和经济纽带。

改扩建项目概况:本次改扩建为绍兴段,对应甬(宁波)金(金华)高速公路起点位于宁波奉化溪口镇与绍兴新昌沙溪镇交界附近,起点桩号K42+250。终点位于白峰岭隧道内(绍兴市与金华市交界位置)。终点桩号K115+595(以老路右线计),全线总长约73.345km,其中新昌段5.729km,嵊州市67.616km。批复总概算为127.47亿元,其中概算建安费83.37亿元。

本项目主线拼宽、新建桥梁约12451m/166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2142m/2座、大桥6104m/22座、中小桥4093m/138座、拆除中小桥71m/2座、单独立项的新建金庭互通已拼宽完成中小桥41m/2座;隧道总长4.172km,其中长隧道3448m/1.5座、中短隧道724m/1座。桥隧占比22.66%。枢纽改造2处、一般互通改造5处(含收费站改造)、服务区1处(长乐服务区),扩建养护工区1处,新增隧道管理站1处。

2.1.2 技术标准:本改扩建工程按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中相关规定执行。主线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沙溪互通东侧与宁波交界段约0.9km近期维持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后续与宁波段同步改造)。互通式立交匝道的设计速度为40~80km/h,路基标准宽度41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CWSJ01标段:(1)建设前期财务跟踪审计;(2)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3)工程价款结算检查确认,竣工工程结算按建安费的20%至30%抽查复核;(4)协助和指导业主编制财务决算报告;(5)竣工财务决算审计;(6)协助业主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7)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涉及政策处理方面的跟踪审计;(8)业主认为需要财务审计的其他内容。

2.3服务期:自本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批复后止。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3.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投资额在20亿元(含)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财务跟踪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需含财务审计内容)或省级交通(或省级审计)主管部门的委托协审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5-01 00:00至2024-05-1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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