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2024年茂名分公司生物质燃料招标生物质燃料招标公告

2024-04-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2024年茂名分公司生物质燃料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物质燃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固体生物质成型燃料木质 低位发热量≥16.8MJ/Kg 燃料

30000.00

包1-生物质燃料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有完整的颗粒状生物质燃料的加工生产线(包含但不限于破碎、除铁、挤压成型等),不得外协加工生产。投标商须提供设备清单,同时提供设备购买发票,设备铬牌标识需清晰。

3.1.7 承诺提供免费服务技术指导,能够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承诺具有均衡交货能力,生产能力,紧急保供时在接到交货计划通知书后24小时内汽车到货。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为确保生物质燃料持续保供及供货质量,投标方需提供1份2023年以来且在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前的具有国家或省级检验资质的检测单位(须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出具的生物质燃料检验报告,其中低位热值要求不低于3900大卡,全水要求不高于10%,以上皆以收到基为准。

3.1.10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 8:00时至2024年5月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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