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油测井高温高压双模直推存储式仪器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高温高压双模直推存储式仪器租赁服务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高温高压双模直推存储仪器及配套设备的租赁、技术支持等服务。金额10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油测井高温高压双模直推存储仪器租赁。预算金额1000万元(不含税)。2024年预计租赁存储式测井仪器5套,仪器包含5套地面系统、5串井下仪器(含放射性仪器)以及配套设备,应用于适用高温水平井长时间钻具传输测井。

仪器租赁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深度地面系统

5

此清单为最低配置要求,可根据仪器实际情况进行增加

2

电池短节

5

3

电源转换短节

5

4

转换短节

5

5

旋转短节

5

6

旋转短节(水平井密度专用)

5

7

姿态保持器

5

8

硬电极

5

9

硬电极

5

10

三参数

5

11

通讯能谱连斜仪

5

12

补偿中子仪

5

13

岩性密度仪

5

14

柔性绝缘短节

5

15

数字声波仪

5

16

数字化双侧向仪

5

17

弓形井径仪

5

18

缓冲短接

5

19

远探测声波测井仪

5

20

高分辨率阵列感应测井仪

5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标准:租赁的仪器及设备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家服务商。

2.5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华北油田在内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境内工作地点,根据生产需要,作业区域可能交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提供设备(与投标设备型号一致)测井成功作业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客户认可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3 人员配置:承诺现场技术支持人员(1人及以上)应在进入现场时能提供中石油认可的井控证、防 pS作业证及HSE证等相关证件(提供承诺书)。进入现场时如未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出厂年限(自设备出厂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超过5年(提供购置发票或出厂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对于公司成立日期晚于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08日(登录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3日0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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