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莞市石碣医院住院部加装电梯--梯井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30

 

 

受东莞市石碣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石碣医院住院部加装电梯--梯井工程(采购编号:ZYDG-24-032)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东莞市石碣医院住院部加装电梯--梯井工程,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2、采购预算金额:¥752,212.72,最高限价:¥752,212.72;(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为¥30,645.54)。

3、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采购包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4月30日 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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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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