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商城县陶家河商务中心段二期工程市政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1. 招标条件

商城县陶家河商务中心段二期工程市政绿化项目已由商城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商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4-02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招标建设,招标人为商城县商务中心区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城县陶家河商务中心段二期工程市政绿化项目

2.2项目地点:商城县境内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商城县陶家河商务中心段二期工程市政绿化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含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实施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金额为10865911.79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且由项目经理本人确认签字)(《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 号文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主体(投标企业),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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