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工程南线(齐河县二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4-30

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工程南线(齐河县二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齐河县二段)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起点为N1#中继泵站红线,终点为盾构接收井红线。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工程南线(齐河县二段)工程总承包(EPC),供热管网管径为2×DN1400,沟槽总长度约为6.36公里。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且接到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之日起22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2.4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22994.058537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招标范围     3.1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工程南线(齐河县二段)工程总承包(EPC)的相关设计(含各类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BIM 设计)、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验收、售后保修、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4.1.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1.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人员要求:
    4.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于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动力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2.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动力专业);
    4.2.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于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4.3财务要求:
    4.3.1近三年(自2020年到2022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4业绩要求:
    4.4.1投标人自2019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供热管网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若相关参数在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内无法体现的,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5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
    4.5.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6其他要求:
    4.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6.1.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中的施工任务,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在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任务;
    4.6.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6.1.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6.1.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5月1日9:00至2024年5月10日17: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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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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