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范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30
2、项目名称: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3,174,200.00元 最高限价:1331742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E4109005080D03354001001 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A包 131334000 131334000 131334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31334000
2 E4109005080D03354001002 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B包 1840200 1840200 18402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8402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预算金额:A包:375.24元/吨,投标人以单价**元/吨进行报价,以实际生活垃圾运输及处理实际吨数计算。(指筛分完成运送到垃圾焚烧厂的可燃垃圾吨数的单价)
B包:实际生活垃圾运输及处理总费用的1.58%
5.2、采购内容:A包: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B包:范县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5.3、服务地点:范县金堤路东段范县垃圾填埋场内;
5.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5.5、合同履行期限:A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若因冬、雨季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工作条件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污染防治停工,则合同履行期限顺延,最长不得超过1年);B包: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段;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需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入响应文件当中。
(4)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需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入响应文件当中。
(5)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01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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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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