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G310线官亭至清水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代建+监理CJDJJL-1招标公告

2024-04-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境内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长31.23公里,其中大河家至关门段长8.78公里,关门至清水段长17.05公里,清水至下滩段长2.7公里,下滩至红沙沟段长2.7公里。本次处理路基边坡滑塌、崩塌、不稳定斜坡长1668米/16处,红崖山高边坡危岩体800米/1处;整治沥青路面细集料散失病害4908.6平方米/606米、坑槽3807平方米/495米﹑龟裂23873.6平方米/2861米﹑网状裂缝37354.2平方米/4295.9米,沥青路面轻微病害罩面36946.6平方米/4548.9米;整治水泥混凝土路面纵横向裂缝长2279.1米/32处、面板块裂9906.3平方米/106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整体加铺沥青层72288.6平方米/7440米;维修加固大桥2995.25米/9座、中桥431.84米/5座、小桥58.7米/4座、涵洞32道;维修加固隧道5025米/4座;维修加固塔沙坡隧道变电所及配电房、循化公路段宿舍楼等单体3个,拆除重建设下滩工区1处。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514001001

       2.2.2标段名称:G310线官亭至清水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代建+监理CJDJJL-1

       2.2.3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由招标人负责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由代建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代建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隧道工程、房建等工程。1、工程代建:由代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含施工准备期)的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代建单位依据合同在服务期内代行项目法人职责,开展代建工作,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代建服务期内相关审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开工手续,行业审批、迁改等)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2)代建人代表项目招标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3)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完成本项目服务类(如有)、材料设备供应等与该工程有关的招标工作;(4)对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5)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6)按合同约定的代建管理工作目标,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建设项目管理计划,并报经招标人同意;按招标人要求定期更新项目管理计划;(7)变更管理,在项目开工前应对设计方案、造价进行核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审查,审定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一般设计变更,审查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及重大设计变更并报招标人审定,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按季度将设计变更汇总报招标人备查; 当施工合同变更合计金额超过施工合同总价(增加或减少)的1.5%时(按施工标段分别计算),之后发生的所有变更均需报招标人审批。(8)环保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照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和体现“痕迹化管理”;(9)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信用考核评价工作;(10)组织中间验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11)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工程决算文件等。负责完成环水保验收、档案专项验收、交工和竣工阶段的安全性评价;(12)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3)自觉接受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和措施;要与第三方逐一签订廉政合同,形成代建人与第三方相互监督机制;(14)接受招标人的考核及管理;(15)起草和编制代建、监理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代建+监理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16)按照青人社厅发〔2022〕10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好与相关单位及沿线群众的关系,维护公众利益。(17)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代建相关工作。2、工程施工监理:(1)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具体详见图纸);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共计820日历天,施工工期约455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2.4监理服务期限:

       2.2.5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项目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公路机电工程专项]并且[公路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绩符合“附录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最多由3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0514001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C、D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9.2款。下列小注不适用。。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 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4日 9:00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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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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