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海南州共和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30

 磋商邀请

(登录后查看)受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2024年海南州共和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文信竞磋(服务)2024-005)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文信竞磋(服务)2024-005-01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海南州共和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6427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总监;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4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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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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