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免集团三亚市内免税店有限公司2024-2026年中旅免税事业群纸质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及塑料包装袋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2024-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免集团三亚市内免税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中旅免税事业群旗下免税店所在全国各省市,具体以中标后合同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为准   项目规模: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拟对中旅免税事业群2024-2026年纸质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及塑料包装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标段1招标范围: 2024-2026年中旅免税事业群离岛渠道、机场渠道及商
  贸渠道专用纸质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及塑料包装袋
  标段2招标范围: 2024-2026年中旅免税事业群海南区域、传统渠道及市
  内渠道专用纸质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及塑料包装袋
  本招标项目预算详见第五卷《技术规范及要求》,该金额为项目采购预估总金额,实际的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后各需求单位提供的需求数量及门店名称进行合同签署及供货事宜,最终以实际供货量为结算依据。
  本次招标不保证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一定为采购预估金额。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ZL33003224SZ0006   项目名称:中免集团三亚市内免税店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2024-2026年中旅免税事业群纸质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及塑料包装袋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拟对中旅免税事业群2024-2026年纸质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及塑料包装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标段1招标范围: 2024-2026年中旅免税事业群离岛渠道、机场渠道及商
   贸渠道专用纸质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及塑料包装袋
   标段2招标范围: 2024-2026年中旅免税事业群海南区域、传统渠道及市
   内渠道专用纸质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及塑料包装袋
   本招标项目预算详见第五卷《技术规范及要求》,该金额为项目采购预估总金额,实际的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后各需求单位提供的需求数量及门店名称进行合同签署及供货事宜,最终以实际供货量为结算依据。
   本次招标不保证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一定为采购预估金额。   交货期/工期:详见第五卷《技术规范及要求》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1提供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或任意3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2提供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或任意3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4.1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4.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3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函。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3.1提供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的“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图。
  4.3.2提供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的“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
  4.3.3提供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5.其他要求:5.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4在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或者中国旅游集团及下属事业群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原件)
  6.类似项目业绩: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提供近三年(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法有效的纸质购物袋类项目业绩合同至少1份、塑料购物袋或塑料包装袋类项目业绩合同至少1份,上述合同共计三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为塑料袋代理商,则可提供授权制造商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7.其他条件:须具备纸质购物袋的生产能力。提供生产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袋的生产设备照片、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以及生产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袋的生产场所的照片、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等资料)。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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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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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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