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大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工农村友谊村颜家堡村周家围墙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安置楼(DK-7)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2024-04-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工农村友谊村颜家堡村周家围墙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安置楼(DK-7)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以市城改发【2014】113号、市城改发【2016】2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大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无。招标人为西安大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内DK-7安置地块占地约9亩,拟建1栋安置楼,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楼、配套经济发展用房、公建配套等。;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沣镐西路与富力西路西南角;

2.3 项目投资总额:1634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工农村友谊村颜家堡村周家围墙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安置楼(DK-7)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6101043506eTIQnouoo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工农村友谊村颜家堡村周家围墙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安置楼(DK-7)工程总承包EPC,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工农村友谊村颜家堡村周家围墙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安置楼(DK-7)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工农村友谊村颜家堡村周家围墙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安置楼(DK-7)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工农村友谊村颜家堡村周家围墙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安置楼(DK-7)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施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6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查询且无不良行为。
3.7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
3.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04月30日 16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05月08日 16时00分00秒(登录后查看)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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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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