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乡县中等职业教育提质扩建项目(春晖校区)(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H-2024-S0019

项目名称:金乡县中等职业教育提质扩建项目(春晖校区)(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工程造价的0.7%

最高限价:工程造价的0.7%

采购需求:金乡县中等职业教育提质扩建项目(春晖校区)(监理),共一个包。本工程位于金乡县西邻春秋路,北邻荷香街。建筑面积约13890.08平方米,主要内容为1#、2#、3#楼及报告厅和室外配套建设等,本次采购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所有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非中小微企业(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非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本项目拟选派项目总监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查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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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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