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门市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项目名称:玉门市公安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小写:¥713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叁仟元整)

最高限价:小写:¥713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叁仟元整)

采购需求:采购1.5排量小型SUV客车5辆,2.0排量皮卡车1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3日09点30分前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 09: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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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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