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采购——次氯酸钠(液体)采购(二)招标公告
2024-04-30本辽宁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采购——次氯酸钠(液体)采购(二)(招标项目编号:LNZB-GCZ2024-005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辽宁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采购——次氯酸钠(液体)采购(二)(浅黄色液体;有效氯(以CL计)含量:≥10%,游离碱(以NaOH计0.1%-1.0%。其他指标应符合GB19106-2013中推荐的A型标准有效氯,预估使用量15000吨,以招标人实际使用量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1、招标范围:辽宁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污水处理药剂采购——次氯酸钠(液体)采购(二)(浅黄色液体;有效氯(以CL计)含量:≥10%,游离碱(以NaOH计0.1%-1.0%。其他指标应符合GB19106-2013中推荐的A型标准有效氯,预估使用量15000吨,以招标人实际使用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地点:
3、交付时间: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3日内开始供货,单次送货量由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告知中标方后,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和数量将药剂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中标方应在药剂出厂前,告知招标方到货具体时间、体积等。以上送货均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合同期限:自供货时起2年(预估数量或合同有效日期以先到为准。)
4、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701元/吨,总价最高限价10,515,000.00元,预估使用量15000吨,以招标人实际使用量为准。
5、投标保证金: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拟采购的货物;
3、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范围相关的货物采购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执行主体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5月08日16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00秒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