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农全球丰县冷链食品园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30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丰县范楼镇丰徐公路南侧、汪洼村西。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10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包括食品加工、冷库、检疫、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交易、热能供应、研发办公、餐饮住宿等。

2.1.3工程总投资:约3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勘察为60日历天,施工为300日历天(含设备安装)。(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2.1.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注: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2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提供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中备案。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6月06日09时30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上午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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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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