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西省峡江灌区工程(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30

 

江西省峡江灌区工程(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峡江灌区工程(一期)项目施工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峡江灌区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规模为大(2)型,设计灌溉面积67万亩,分为黄泥埠灌片、江边灌片、幸福灌片(一期)、白水门灌片、乌江北灌片、乌江南灌片等6个灌片,涉及吉安市的吉水县、永丰县、峡江县、新干县等4县32个乡镇。供水范围包括吉水县、永丰县、峡江县3县13个乡镇,受益人口24.49 万人。一期一标段(峡江段)项目建设范围涵盖峡江县金坪民族乡、马埠镇、水边镇、桐林乡等4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8.30万亩。新建供输水管线38.20km、综合整治渠道24.67km,新建泵站4座、高位水池3座,改造渠系建筑物6座等。一期二标段(吉水段)项目建设范围涵盖吉水县醪桥镇、双村镇、水田乡、八都镇等4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6.15万亩。新建供输水管线27.94km、修复干支渠6.68km,新建泵站4座、高位水池2座,改造渠系建筑物3座等(具体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吉安市境内峡江水利枢纽的右岸,南起赣江支流恩江入河口,北至峡江县与新干县行政交界,东至峡江县桐林五朵梅花等山脊,西至玉笥山。

2.2 江西省峡江灌区工程(一期)约7亿元,其中建安费约5亿元,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约45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 245 日历天(监理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工期,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服务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21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监理员16名。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需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取消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0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10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09时3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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