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度台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4-04-30
一、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4年度台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4.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深圳市市区两级预算单位。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供应商,且唯一授权供应商只能持一个生产厂家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

(1)若响应的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证明,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9类,且使用人应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如因供应商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导致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的证明材料;如使用人与响应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需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及使用人授权使用声明函(格式自拟);

(2)若响应的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须提供第(1)项所述资料,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两家或以上授权供应商使用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相同或不同品牌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响应;生产厂家也不得与授权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第3项至第7项资格要求由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主管部门发文之日起1年,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 2024年05月28日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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