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灵台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290

项目名称:灵台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4.0(万元)

最高限价:144(万元)

采购需求:拟采购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240项(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 3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 3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06至2024-05-1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6 15: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