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车辆租赁项目项目第1次招标公告
2024-04-30项目编号:XJCG-202404240041
项目名称: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5638925.7元。
最高限价:5638925.7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
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车辆租赁项目 |
本次采购内容为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车辆租赁,车型为7座MPV混动新能源汽车,数量为30台。采购预算1879642.00元/年,三年总预算5638926.00元。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上费用包括车辆租赁费用、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用、燃油费。 |
30 |
项 |
62654.73 |
1879641.9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车辆租赁,车型为7座MPV混动新能源汽车,数量为30台,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1、投标截止:2024-05-30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05-30 09: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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