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资格后审锦城商业区块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1.招标条件

锦城商业区块配套设施项目 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11-330683-04-01-99791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锦城商业区块配套设施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179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628.91万元。建设规模:高杨路(园二路至杨港路):道路长900m,宽18m。园二路(官河南路至壹号公馆):道路长920m,宽16m。园一路(澄昌路至高杨路);道路长340m,宽16m。主要内容:人行道和路面建设。建设地点:高杨路、领带园一路二路。

2.2招标范围:锦城商业区块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工程审定预算造价:1618.552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三)其他: /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3日0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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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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