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西通祥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9
一、采购条件

广西通祥石油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择成品油供应商,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广西通祥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采购。

2.合同包的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的划分、成品油名称、规格、暂定需求量等要求如下,详见附件。

合同包

品名/规格

规格

暂定需求量(吨)

提货油库

1

92#车用汽油

(VIB)

720

广西区内

2

95#车用汽油

(VIB)

573

广西区内

3

92#乙醇汽油

(VIB)

650

广西区内

4

0#车用柴油

(VI)

1000

广西区内

小计

2943

 

3.合同签订:

(1)签订时间:供应商中标后一周内。

(2)合同范本:原则上使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范本,如需使用供应商版本的,双方另行协商。

4.付款方式:先货后款。

5.交货要求:

(1)采购人自提或配送。

(2)交货地点为广西区内油库,具体以采购人的需求为准,分批次交货。交货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如供应商与采购人已签订有成品油购销框架合同的,则交货期为自采购订单生效之日起90日内,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3)质量标准:车用柴油(符合GB19147国家标准)、车用乙醇汽油(符合GB18351国家标准)和车用汽油(符合GB17930国家标准),执行以上国家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

6.开票要求:一票制,供应商按国家现行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存续状态的生产厂家或国有代理商(国有代理商须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且已入围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提供的产品符合本采购项目所述货物技术标准,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同时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至本公告截止时间之日止,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发生过真实同类业务。

(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无法律纠纷案件被执行或者由于诉讼、仲裁、欠缴税款,被法院、银行或税务部门查封、冻结等足以对合同履约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的商业行为中无法律纠纷案件、无欺诈、严重违约、恶意索赔等不诚信行为记录。

四、报价响应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北京时间2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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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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