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江北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需中央公园、中央广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需中央公园、中央广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5,000.00元

最高限价:3,60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江北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需中央公园、中央广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3,605,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3,60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实施期为开始实施至2026年8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第三年合同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招标文件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本项目三年服务期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 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按本次采购要求与服务单位签订下一年合同;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或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不继续履行合同并解除合同。如遇采购人涉及队伍人员结构调整、机构调整等重大原因时,采购人不继续合同并终止履行合同;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工作,并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此潜在风险,并承担因此而可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中60%需为小微企业提供,其余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需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其中,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

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30日 至 2024年5月10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5月2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2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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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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