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湘西州分公司协议客户上门取件专揽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湘西州分公司协议客户上门取件专揽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概述及内容:

3.1采购内容:湘西州分公司协议客户上门取件专揽业务外包,外包内容为湘西州分公司协议客户上门取件专揽业务的所有环节。

3.2主要工作内容:

揽收取件环节是指对邮件进行扫描、称重收寄、封发配发、装车及库内盘驳、卸车等揽收动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邮件扫描:上门将客户交寄的邮件使用PDA进行扫描,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

(2)称重收寄:对客户交寄的邮件按照规定进行内件验视,使用蓝牙电子秤进行称重扫描、收寄;

(3)封发配发:对所有邮件进行批量封发后,再对每个邮件单独扫描进行配发(批量配发功能关闭,无法进行批量配发);

(4)装车:将已扫描、称重、收寄完的邮件,装袋上车,至下一客户处继续取件;

(5)卸车:将自己负责的所有客户取件完毕后,将邮件运输至处理中心或揽投部进行卸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一年预算368160元,两年总预算736320元。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限价如下:

采购内容

预计总发货量
(万件)

环节

最高限价
(元/件)

年度预算

(元)

2年总预算

(元)

协议客户上门取件专揽

160

上门取件

0.0858

368160

736320

扫描

0.0237

称重收寄

0.0292

封发配发

0.0237

装车及

库内盘驳

0.0385

卸车

0.0292

备注:

1.以上年外包费用测算,均按照预计年业务量160万件进行测算,但在实际工作核算中,应按照相应揽收环节的揽收业务量核算相应费用。此预测费用包含外包服务人员的工资薪酬、应购买的政策性社会保险费(五险)、防寒费、防暑费、劳动保护费、服装费、税金等。

2.以上结算标准均为含税价。

3.服务于邮政企业的外包人员可以参与企业发展,另行签订激励机制费用结算协议,外包公司需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邮政方支付给外包公司6.98%的管理费。如外包公司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际税率与6%税率存在差额,对外包公司结算的管理费按比例进行相应调减,按调减后的管理费签订合同。参与企业发展的结算费用由如遇邮政企业上级相应政策调整,关于激励机制费用的结算协议随时可终止,邮政企业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5.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4投标人如为湘西州外地企业,须在湘西州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湘西州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5.5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投标人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邮政企业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5.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7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5.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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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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