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绩溪县尚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30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绩溪县尚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绩溪县尚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4〕90号;

1.4 招标人:绩溪县家朋乡人民政府;

1.5 资金来源:政府性;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绩溪县尚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X-GC-GK-2024536001;

2.5 建设地点:绩溪县家朋乡尚村;

2.6 合同估算价:9998433.57元(暂列金额45万元);

2.7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打造农耕文化体验馆、建设古道驿站、增设停车场、旅游公厕、节点改造提升、新增旅游线路、鱼龙山晒秋、水街亮化改造、水街南侧游步道贯通、水街两侧建筑改徽、写生基地、村内古道整治提升、彩钢瓦整治、旱厕整治、村庄环卫设施提升及绿化提升、旅游导视系统建设、松木岭-尚村-霞水环境整治等工程;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须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3)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4)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的代表的同一个人)。注: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在投标软件系统中联合体协议书一栏将联合体各方的信息填写完整并签章,否则视同为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7 其他要求:(1)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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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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