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安邮政物联大厦一层(海安市泰华支局)、如皋戴庄支局施工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29
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资金自筹,比选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的委托,就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安邮政物联大厦一层(海安市泰华支局)、如皋戴庄支局施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2、本工程比选范围:南通市分公司海安邮政物联大厦一层(海安市泰华支局)、如皋戴庄支局施工采购项目。改造内容包括: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拆除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程最高含税限价及工期:按照作业区域,本项目分为2个分包,允许兼投兼中:

  分包

  网点

  最高限价(元)

  工期(天)

  (参选人自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海安邮政物联大厦一层(海安市泰华支局)

  3383099.3

  总工期90天,其中泰华支局、理财中心、24小时自提点、客户活动中心、卫生间等应在55天内完工

  55天内应具备网点报公安验收的条件

  2

  南通市如皋市戴庄邮政支局

  1393964.12

  60

 

  1.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及使用材料等项目,需能通过甲方及第三方、公安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海安邮政物联大厦一层(海安市泰华支局)、如皋戴庄网点均需提报住建消防验收,施工单位应配合消防验收。

  1.4、质保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工程量完成60%,中标方提出请求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同价款-暂列金额-暂估价)*50%

  通过竣工验收后中标方提出请求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至(合同价款-暂列金额-暂估价)*80%

  经审计后确认双方一致认可的竣工结算价后,中标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至结算价的97%

  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

  缺陷期满后45天内付清(无息)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比选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1. 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4.1、参选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参选人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2025全省网点类装修改造工程入围供应商。

  4.3、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比选代理、管理、监理、检测等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参选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截至参选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比选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对应分包地区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应为本项目工程改造提供现场驻点服务。(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参选人参选。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 获取比选文件

  5.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