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新型复合材料电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30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背景:云南公司开展了新型复合材料电杆试点工作,试用后均认为新材料电杆重量轻的优势明显。前期试点规模已经用完,针对后续全省搬运特别困难的站点,计划启动复合材料电杆采购工作。

1.2预估金额:本项目预估4822840.00元(含税)。

1.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新材料电杆数量根据未来两年新建需求规模测算。未来两年新建站点约1.2万个,其中地面站点约占80%(约9600个),其中搬运比较困难的站点约占5%(约480个)。目前平均每个站点引电距离350米左右,平均档距约60米,单站需要使用电杆6根。则480个站点共计需要电杆约2880根。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1.5交货地点:云南省境内(甲方指定地点)。

1.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自然日。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8质保期:2年,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

1.10是否框架采购:是。

1.1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总价合计限价为4822840.00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投标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时,须提供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2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须为拟投标产品制造商。

2.4样品:须提供样品(7m和9m电杆各一根),样品的长度质量及外观须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类型

长度(m)

质量(kg)

外观

1

复合材料电杆Ⅰ

7

≤60kg

表面均匀规整、无明显缺陷、无纤维外露;电杆端面不得分层开裂;局部不应碰伤,碰伤深度不大于1㎜、每处面积不大于10㎠;封端应牢固可靠,防止脱落。

2

复合材料电杆Ⅱ

9

≤100kg

2.5质量合格检验报告: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紫外老化性能(紫外老化性能暴露条件:8h干燥,4h凝露,周期240h)及纵向拉伸强度(≥200MPA)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须体现检测机构联系方式(含检测机构联系电话),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投标人提供检验报告中的联系方式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采购人保留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对提供虚假检验报告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注:提供清晰、有效的含检测机构联系方式(含检测机构联系电话)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检测单位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证明材料为:提供的检测报告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或提供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其他证明材料。

2.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1个同类有效业绩(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

注:(1)若项目为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至少一张有效发票(或一个甲方订单或甲方证明文件或结算文件),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框架合同没有合同金额的,以提供的有效发票/订单/结算单据的累计金额为准;

(2)若项目为非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一张有效发票,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

(3)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字页;

(4)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没有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

(5)没有可识别时间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通知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框架合同的合同个数以框架协议计数。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产品/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2.8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10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