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3号标段(4号机组及辅助区域建筑安装)招标公告

2024-04-29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3号标段(4号机组及辅助区域建筑安装):4号机组范围内安装;烟囱、圆形煤场、所属部分的输煤系统建筑安装;所属区域范围内公用系统建筑安装(烟囱南侧道路(A=393)以南部分)

工程总投资:

813017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77958.3738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08749712.00元人民币(70874.9712万元)

施工工期:

843日历天。

其他说明: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 天。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1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主体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业绩且正常运行超过2年。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竣工验收证明、正常运行超过2年的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评价等情况,否则视为无效履历证明】

其他要求:

1.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2.其他: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本工程投标人除应具有住建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外,还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监管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文件需提供电力设施许可证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应具有近1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600MW及以上的已竣工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主体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委托管理合同范围、签字页)、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履历证明】。 (4)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未被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项目副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聘用企业须与投标单位名字一致)。(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招投标交易场所: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10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