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苍南县2024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灵溪镇观美至凤鹤村道)招标公告

2024-04-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2024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灵溪镇观美至凤鹤村道)已由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苍南县2024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灵溪镇观美至凤鹤村道),项目为C056330327村道,起点为观美片区观美村连接新美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为茂竹村,与灵溪镇观美至三美村道衔接,路线全长3.682km,起点至凤鹤村村委会K1+507,在2022年已实施提升改造,本次实施路段:凤鹤村村委会K1+507至终点长度2.175km路段。主要实施内容是对断裂的板块进行沥青灌缝修复,拆除护栏墩6处,设置波形钢护栏778米,警示警告标志新增25块,平交路口新增道口标柱18组,标柱规格为Ф89,5处临水路段设置警示标柱42根,警示标柱规格为Ф114,改造段里程碑,百米桩全部更换。本工程建安费约33万元。

招标范围为路面断裂的板块进行沥青灌缝修复、增设交安标志标线和护栏等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

2.2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1日下午14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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