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非机动车辆违停拖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30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非机动车辆违停拖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60万元(三年)、12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切实加强三井街道非机动车辆规范停放治理,开展违停拖移工作。违停拖移范围包含三井街道管辖范围内(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本合同有效;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二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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