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永顺县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110kV联络线路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30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永顺大青山二期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湖南省永顺县松柏镇东面山脊,海拔在1100m—1350m之间,场址位于大青山风电场一期南部,距永顺县城
公路里程约60km,距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里程约108km。项目建设容量51.5MW,设计安装13台风力发电机组(一台限发3.5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
站,通过110kV架空线路与大青山一期共用升压站110kV送出间隔接入送出线路。
永顺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110kV联络线路工程起于大青山二期升压站,接入大青山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于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新建1基耐张转角塔接入
羊毛线,采用单回路架设。二期升压站至一期升压站110kV联络线路工程全长8.8km,导线采用JLHA1/G1A-240/40,地线采用JLB20A-100铝包钢绞线,另一根
采用与之配合的24芯OPGW光缆。大青山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至新建塔基路径长度为0.08km,导线采用JLHA1/G1A-300/5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1×
19-14.5-1370-B(GJ-120)型镀锌钢绞线,地线逐基接地(利旧原有ADSS光缆及相关附件)。一期升压站新增一套自备电源式直流融冰装置(含4套融冰隔离
开关,分别在一期升压站安装2套、二期升压站安装1套、毛土坪变电站安装1套)。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项目PC总承包模式,本项目开工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主要包括:大青山二期至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
110kV联络线路工程(含施工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新建耐张转角塔并接入羊毛线工程、自备电源式直流融冰装置工程(含4套融冰隔离
开关,分别在一期升压站安装2套、二期升压站安装1套、毛土坪变电站安装1套)及其配套水保、环保、消防等附属工程的设备采购、施工、检验检测、调试、
试运行、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劳动用工许可,施工机械使用许可,拥有和使用爆炸物许可;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的营业许可;防雷接地报建及
验收办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涉及的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验收等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的
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均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
(2)设备采购: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催交、接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及监造;招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
使审批权;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3)工程施工:施工、建设及安装工程、场内外及进场道路、临建工程。
(4)试验及试运行: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
(5)验收: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林业、水环保、竣工验收等所有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直至项目所需的
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6)所有对外关系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至羊毛线增加的耐张转角塔、施工场地及牵张场地等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和补偿费用,协调国
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湘西供电分公司配合开展一期升压站设备停电检修、设备改造调试及并网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生产准备相关工作:线路设备及附属设施标示标牌,按照国家电投及五凌公司最新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3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2.4投标人及其分包人未被列入二级单位承包商“黑名单”库。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3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EPC或PC工程业绩,以合同用户出具的运行证明为准。(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
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订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7人员要求:3.7.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电气工程、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8年以上工程经验,且全过程担任过2个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7.2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60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3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
4.3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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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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