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YNZH(ZB)-2024-09

3、服务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

4、采购内容:选定一家保险机构,承保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最终以实际参保人数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5、预算金额:59.00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保险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度(2020年度至2022年度)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公司成立年份不满3年,按公司成立年份提供;公司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或截图)。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供应商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申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备注: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具有总公司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同一保险品牌的若有多家分支机构的只允许其中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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