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4-04-3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鸡审批字[2023]1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县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包括城区道路雨水管网、雨水调蓄设施改造等,共涉及雨水管道改造66779米。建设地址:鸡泽县境内。设计期限: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30 00:00:00至2024-05-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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