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以 关于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基[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长乐区振兴一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出资比例为 地方财政资金20%,地方政府专项债劵80%,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振兴一乡村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2 工程规模:

该项目对潭边支河、岭西河、梅花河、梅花河支河、新石壁河、山边右支河、下沙河、垄下溪、首祉溪等9条河道及梅花镇桃源村入海排口上游汇水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和涉及污染源的管网进行检修并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网检测诊断工程、管网完善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岸线修复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活水提质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69079719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监理人应对上述内容的监理相关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并出具相关工作报告。;

2.5 最高控制价: 715890元;

2.6 质量标准: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工程开工准备及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及质量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 并具备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证明材料 和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 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6 09:00:00至2024-05-11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30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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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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