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9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新干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招标工程项目 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消防泵房新建)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新干县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 干发改审字[2022]23号
建筑面积 275.0 平方米 层次 1 层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13204.35万元 本项目投资 97.0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来源 财政和自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地上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基础的新建工程。
标段划分 一标段 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消防泵房新建)工程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
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员、质量员需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为土建专业。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2)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和“三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社保证明:拟派建造师及“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如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或“三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委托代理人非建造师或“三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为拟派建造师或“三大员”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5)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6)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 (8)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9) 请各潜在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避免集中开标当日上传投标文件,以免造成系统卡顿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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