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公告

2024-04-29
项目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

预算金额:39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00元/份,具体报价格式参照招标文件附件“报价一览表格式”。

 

采购需求:

 

本项目1个分包(标段)。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完成标准

单位

数量

服务费

单价(元/份)

服务费估价(元)

1

粮油、日化商品、时令商品供应服务

自购买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可适当予以延期。

2200份左右

2200

1,800

3,960,000

合计

3,960,000

本项目为教职工采购提货券2200份(人数略有变化,按实际结算为准)。每份标准1800元(端午节500元/人,中秋节500元/人,春节800元/人)。以提货凭证的形式供采购人职工到供应商所有门店凭提货凭证领取在售指定的商品。商品必须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配置烟酒类等违反上级文件的货品),供货方应具有实体店,为保证慰问品的品质要求,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质保期不得短于产品总质保期的三分之二;供货方应于中标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备好相关福利商品,并按采购人职工数量提供足量提货凭证,提货凭证要求排版设计合理,易于保存。

 

合同履行期限:

 

自购买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可适当予以延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价格扣除]。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零售服务。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④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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